摘要
元素分析儀分析材料時的取樣方法
內(nèi)容
元素分析儀分析材料時的取樣方法
1、元素分析儀分析鋼鐵的化學成分熔煉鋼分線盒產(chǎn)品分析的試樣,必須在鋼、鐵液或鋼鐵具有代表性的部位采取。試樣應均勻一致,能充分代表每一熔煉號(或每一罐)或每批鋼材的化學成分,并應具有足夠的數(shù)量,以滿足全部分析要求。
2、元素分析用試樣樣屑可以鉆取。刨取,或用某些工具機制取。樣屑應粉碎并混合均勻。制樣取屑時,不能用水、油或其他潤滑劑,并應去除表面氧化鐵皮和臟物。產(chǎn)品鋼材還應去除脫碳層、滲碳層、涂層、鍍層金屬或其他外來物質(zhì)。
3、當用鉆頭采取試樣樣屑時,對熔煉分析或小斷面鋼鐵產(chǎn)品分析,鉆頭直徑應盡可能的大,至少不少于6mm;打斷面鋼材產(chǎn)品分析,鉆頭直徑不應小于12mm。
4、供儀器分析用的試樣樣塊。使用前應根據(jù)分析儀器的要求適當?shù)赜枰阅テ交驋伖狻?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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